【以案释法】省广电局在云南自贸区积极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文章来源:
局科技处(媒体融合发展处)
发布时间:
2022-09-05 17:16:00
【字体: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省广电局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首次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工作措施】

制定并公开发布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告知承诺书(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明确了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方式、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行政许可的企业根据信用和风险状况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有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未兑现承诺等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发现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特点和效果】

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将最大幅度减少企业的申报材料,精简环节,提高行政许可的审批效率。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是探索实施“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新型管理模式的有效手段,通过优化服务严格监管的新型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促进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全程服务”转变。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