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广播电视局,云南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社会各有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足球比分开展“我们的新时代”主题作品创作展播活动的通知》(广电发〔2021〕66号)要求,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主题宣传中的积极作用,省广电局决定组织开展“我们的新时代”主题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创作展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我们的新时代”主题公益广告作品创作展播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云南特色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创作展播活动纳入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宣传工作总体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精心安排、狠抓落实。
二、活动安排
(一)作品创作阶段(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我们的新时代”公益广告创作要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作品要突出表现广大群众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主要选题;要以人民作为表现主体,从群众生活的真情实感中找选题、找灵感、说百姓话、讲百姓事;要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小故事讲述大道理;要以讲好新时代云南故事为主题主线,旗帜鲜明展现云南故事背后的思想力量和精神力量,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等方面。坚持用心用情用功、精益求精,集中力量和资源,创作制作一批优秀作品。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服务机构要制定重点选题计划,强化广播电视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的主体责任,加大资金、人力、物力投入,组织精兵强将加快推进创作,确保如期完成制作。
(二)作品征集阶段(2022年3月10日至3月20日)。省广电局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我们的新时代”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其中云南广播电视台报送作品不得少于4件(广播、电视各2件),各州市级广播电视台报送作品不得少于2件(广播、电视各1件),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各有关机构报送作品不限。并按照“突出主题、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入选省广电局作品库,开展重点推介展播。特别优秀的向广电总局报送推荐,优秀作品纳入公益广告扶持资金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鼓励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我们的新时代”公益广告作品创作制作,积极报送作品,同时鼓励创作制作适合新媒体传播和国际传播的公益广告作品。
作品格式:广播类为mp3、wav,电视类为mp4、mpg,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标清720×576。请将作品刻录光盘并填写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至省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或将作品和申报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组织展播阶段(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公益广告作品库开设下载专区后,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展播活动,安排专人负责下载编播和数据填报等工作。要按照宣传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有关播出要求,各级播出机构每个频道频率每天安排播出“我们的新时代”公益广告作品不得少于10条(次)。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不得少于2条(次),并在网络电视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同步进行展播,做到同频共振。有条件的播出机构要在重点频道频率设立专栏,IPTV、OTT、有线电视视频点播平台要在“视听云南”专区设立公益广告专题进行展播,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要设置“我们的新时代”开机画面,持续形成宣传热潮。
(四)统计报送阶段(2023年1月1日至1月5日)。展播活动结束后,各级播出机构要认真填报“我们的新时代”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创作播出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报送各级主管部门;各州市局、云南广播电视台、IPTV、OTT、有线电视视频点播平台汇总统计后请于2023年1月5日前报省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各州市广电局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我们的新时代”主题公益广告作品创作展播活动。
(二)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安排推进。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要制定“我们的新时代”主题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计划,如期完成作品制作报送;要认真做好编排展播,切实加强创作展播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播前三审、重播重审等制度,确保展播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内容积极健康、形式丰富多彩。
(三)加强督促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州市广电行政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创作展播活动的督促指导,对落实情况开展监测检查,对创作展播活动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机构要责令整改。在集中展播期间,省广电局将视情开展督查或通过监测平台抽查,对创作展播活动工作不落实、播出条次达不到要求的机构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电话:蒋合松,0871-65514775(兼传真),邮箱:YnGdCmc@163.com,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82号,邮政编码:650031。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12月20日